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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8 16:20
來源:億家凈水
編輯:Admin
中新網5月8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條例規定,發現水質變化,可能發生突發性水體污染事件的,應當及時將監測、調查情況報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條例規定,水文機構應當加強水資源的動態監測工作,發現被監測水體的水量、水質等情況發生變化可能危及用水安全的,應當加強跟蹤監測和調查,及時將監測、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水質變化,可能發生突發性水體污染事件的,應當及時將監測、調查情況報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水文情報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水文機構按照規定權限向社會統一發布。禁止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向社會發布水文情報預報。
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時播發、刊登水文情報預報,并標明發布機構和發布時間。(來源:中國新聞網)